碧琪已经死了!
马汉明从恐怖的杀人现场跑,跑气不接气。他坐车子,迅速离那座厦,终达一远离肇点的方,稍稍松一口气了。
他掏一张相片——他从死的碧琪身取的相片,就在灯。
他骤呆住。那张相片,是他颖怡的合照!
他不记何与颖怡拍张相片——他在澳门的赛车场,颖怡亲热他揩着汗,他则刚达车的终点,身穿着赛车手的服装。
他颖怡的相片怎在碧琪的身?碧琪从何处,又保存在何处?或者原本就认识他两人的?
太解不的疑团,候他才现最怕的在头,他装着信卡的皮夹子不见了,遗留在凶案的现场!
一,他才真正呆住——
现他的打击真,他头枕在驾驶盘,苦苦思索。他但愿己记错了,但不幸的是,他法完全不正确,他那皮夹子的确是遗留在碧琪那。
他在脑海回,他进入碧琪屋,面很暗,那是屋有灯的缘故,邻屋的灯光从敞的露台曳进,勉强使他碧琪屋的物件。他正纳闷碧琪何了门锁不在屋内,脚随即绊了一具俯伏的人体,翻才知是碧琪。
他半蹲……(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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