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从整肃吏治的角度,进一步完善干部流制度,挥其应有的积极。
“职位坐热,面情况摸清,又流其他方,无法真正安做点。”日前,记者一位在南方某县干部流任期将满的朋友,显困惑无奈。
据介绍,我国干部流制度,是指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任、轮换、转任、挂职等形式,党政机关干部、企业单位干部的工岗位进行流。
“实施干部流制度的初衷,除培养、锻炼干部外,在防止现任人唯亲、人失误、考察失真、官官相护的腐败现象。”国行政院龚维斌教授接受记者采访表示。
记者在调查中却了解,近年,干部流制度在实施程中产生不该有的一些负面效应,其“派生”的某些现象应引高度重视。
1990年中央布的《关实行党国领导干部流制度的规定》,此了明确规定求。1994年,在党的十四届四中全,再次重申了干部流的重,并从层面完善领导干部流制度。
2002年7月9日,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工条例》规定,实行领导干部回避流制度,其中任职回避分务回避、亲属回避……(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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