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8日。雨。
桃源县公安局。
是娜的尸体进行二次尸检的鉴定书:
楚原市公安局
法医尸体检验鉴定书
(2013)公刑技法尸检字113号
死者娜,女,1980年生,桃源县桃源镇居民,生前系桃源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2013年9月17日午六,我市法医其尸体进行检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
一、尸体检验
尸体赤,尸长163厘米,染红,长70厘米。双眼睑结膜苍白。颜面绀、肿胀,面部皮肤眼结合膜点状血,口、指(趾)甲紫绀。右及肝、肾等内脏淤血;肺淤血肺气肿,内脏器官的浆膜黏膜点状血。
尸体胃部涨满,经检验有鲥鱼、羊、淡水虾等食物碎末,少量酒精,较完整的米饭、红椒等食物。
二、分析说明
死者全身广泛淤血、紫绀,分析认死因系窒息死亡。
三、结论
死者娜系因外力,导致呼吸障碍,休克窒息死亡。
楚原市公安局技侦处
法医:淑
2013年9月17日
一直在苦苦等候的李强生郝翠拿鉴定书,左右不满意问:“怎写酒精中毒?怎不写酒呕吐导致窒息死亡?”
我生硬说:“尸检鉴定必须尊重科,不做结论。”
郝翠一脸疑虑说:“尸检报告拿县……(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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