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我科室的宗旨是“科依据,法律准绳”,但是有候真的不不信邪。最近一段间,我夜晚的警频率高奇,且基本是在晚十点前,借胖磊的一句话:“十点是一坎,了就了,是……”
今晚是典型的“……”。
晚九点五十五分,我刚洗漱完毕,明哥的电话就打了,等我打着哈欠走楼,正十点,一分钟不差。
“什情况?”我拉车门带着困意说了一句话。
“一人民医院的医生报的警。”
医生报警我说不是稀奇的情,通常伤者送至医院,负责诊的医生先做一分析,主是判断死者或者伤者身的伤口是否符合伤的特点,果伤口明显是他人所致且情严重需公安机关介入,医院的保卫科选择在一间报警。医生介入的案件最少证明了一点,不管是路人现报警是知情人主动,的案件最码不至一点抓手有。
“什质的案件?”我情舒缓接着问。
“案件生在泉水湖区的一套住宅内,死者女,我暂就知,剩的我现场由徐队介绍。”明哥说完,坐在副驾驶座始闭目养神。整科室的带头人……(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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