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一岁男子因强暴女儿二百八十二次,被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缓刑。由受害者在年谈论该经历,使案情有利加害人。此外,根据法院说法,加害人是“十三至十八年前”施暴的。他1992年一次施暴,女孩才七岁。
新闻源:2010年4月16日《明镜日报》
汉堡方法院诈骗罪判处一名股票投机者五年半有期徒刑。该商人一百万购量便宜股票(廉价股票),再伪造的信息高价卖,股价随即重挫。
新闻源:2009年4月17日《法兰克福汇报》
“你跑哪儿了?”
母亲的声音听冷的气很搭调。冷离谱。即使手机的耳机像磁铁似的紧贴着耳朵,费欧娜几乎感觉不它的存在,因耳朵早就冻麻了。
“妈,我马!”
经结冰的沼泽,车身摇晃了一,费欧娜低头瞅了一眼行车前筐的书包,继续往前走。
“姐,马是久?”
“再有十分钟。”
费欧娜蹬着行车,纠结着不在弯前面。闪烁的前车灯晃眼花,不最一秒,根本不见路的障碍物,幸的路面结冰有国王旁的行车那厚。
“十分钟?你一前就该回吃饭了!”
费欧娜解释说:“我问……(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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