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索菲1997年7月4日 星期五

星期弗兰琪在一的那帅哥名叫莱昂·麦克纳马拉,我一,他有二分一的爱尔兰血统,但他的头是巧克力色的,有一双我见的最令人惊叹的蓝眼睛,那双眼睛我的李维斯501牛仔裤一,是完的靛蓝色。

“莱昂”,我喜欢他名字的读音,非常特别,比“丹尼尔”“詹姆斯”“西蒙”类我的男生名字酷了,且,他不仅名字酷,玩独立音乐,他精通其他类型的音乐,除了“绿洲”乐队,他喜欢的那些乐队我连听有听说,像有动物有关的名字:“水牛春田”(Buffalfield)“鸟”(Byrds)什的,有一干脆就叫“动物乐队”(Animals)!他很安静、很认真,爱读书,但不是丹尼尔喜欢《花花公子》《新音乐快递》的那“爱读书”,他的是正经书,比《了不的盖茨比》《劝导》类的经典——他竟读简·奥斯丁!尽管此,他从不命不凡,不了我感觉良吹牛——像我在遇的某些人那,他的智慧是生的。他在布瑞恩的一所公寓房长,我的房子差不。他是矛盾重重的人,一面准备考取计算机高级证书,一面又在写诗、读简·奥斯丁。

且他超级帅!

他有……(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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