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象相识实习的报社。
我在无,需找方实习,拿证明,正舅认识报社的领导,就介绍我进打杂。一始贴票,读者信,写回信,更新网站,印厂协调及帮忙校搬货。
我其他几位同写的报,觉我写,说不定比他。除了象,他有报一些鸡毛蒜皮的新闻,印在报纸的角落,写利落,特点是经常表一点“笔者”法,我觉观点新颖,且一就是推理迷。我很喜欢。
比有位年轻人跳楼,站在路口楼的挑檐,最跳,己往回退。象报则新闻,在面论述:位年轻人头刚理,衣服、裤子鞋是新买的。特征表明是强迫症患者。他有条不紊做赴死准备,但却选择跳楼杀方式,是有转圜余。选择闹市跳楼的人,一目的不是死,他需别人给意见。他退回,估计找了不死的理由。
主编说,删掉。不表影响不的见解。
我觉象说的有理。但又很奇他怎知些细节。忍不住问他。那是我一次跟他正式聊,跟他不熟,叫他原名,“吴行,你怎人头刚理,衣服鞋是新买的。”
他说:“他被警察带,我特……(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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