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凯旋在1958 二、日内瓦会议不欢而散

1954年2月18日,在苏联的推动,苏、、英、法四国外长在柏林议达协议:“建议由苏维埃社主义共国联盟、国、法国、联合王国、中华人民共国、韩民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国及其他有武装部队参加朝鲜战争并愿意参加议的国的代表1954年4月26日在日内瓦举行议,期朝鲜问题取平解决。”“同意在那议讨论恢复印度支那平的问题,届将邀请苏维埃社主义共国联盟、国、法国、联合王国、中华人民共国及其他有关国的代表参加。”但是,国坚持在协议中加一项谅解:“无论是邀请参加述议或举行述议,不被认含有在任何未予外承认情况予外承认意。”表明国在外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国政府立场态度。

中共中央中国政府参加日内瓦议十分重视,做了量的准备工。特别是周恩,从2月份即始收集、熟悉、研究有关召日内瓦议的文件、电报、情报及印度支那各国的情况。

2月27日,周恩在召集日内瓦议筹备议干部议指:(一)日内瓦议缓国际紧张局势具有重,中国应积极参加;(二)由国政府方阻挠,平解决朝……(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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