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日晚。
城区公安分局刑侦队的审讯监控室,队长副局长走进门,朝面的值班警察问:“怎,招了吗?”
一名警察指着画面正拷在椅子的男人,说:“嫌犯已经承认人是他杀的,具体程在代,态度很配合。死者是他朋友,据他说是因债务纠纷一冲动失手杀了人。”
副局长了眼审讯监控,联他今的行,撇嘴:“人脑子有病吧?”
“脑子正常,是律师呢。”
“律师?”
刑警说:“他叫张超,是律师,了律师务所,他本人专接刑诉案,像在杭市略有名气。”
“刑辩律师张超?”队长微微皱眉回忆着,“人我像有点印象,了,年我有案子移检察院,嫌犯找了他辩护律师,听说辩挺的,最法院判了刑期限,搞检察院同志一肚子气。”
副局长朝画面的张超更仔细了些,迟疑问:“他杀了人,尸体带铁站做什?”
“抛尸。”
“抛尸?”副局长瞪了眼睛,“带铁站抛尸?”
“他坐铁萧山的湘湖,那儿尸体连着箱子抛进湖。”
副局长怀疑着监控的张超,:“怎?哪有坐铁抛尸的?他什不车?”
刑警解释:“张……(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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