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几星期见斯特克兰了,我实在是讨厌他,果有机,我很告诉他一点,但我犯不了目的处找他。我是有点羞假装德卫士,义愤填膺指责别人。但面总有点鸣意的分,像在让一有幽默感的人感很难堪。除非我真的动火,我是不肯让别人拿己笑话的。在斯特克兰身有与生俱的擅冷嘲热讽的东西,使我任何故姿态的言行很谨慎。
但是有一晚,我路克舍街,在那斯特克兰经常光顾我现在尽量回避的咖啡馆前,冷不丁他打了照面。他身旁有布兰奇·斯特罗伊夫相陪,正走向斯特克兰最常落座的角落。
“段日子你他妈的跑哪儿了?”他说,“我你离巴黎了呢。”
套近乎的方式正证明了他很清楚我不跟他讲话,他人不值花间跟他讲什礼貌。
“不,”我说,“我走。”
“那什在儿见不你了?”
“在巴黎不止有一咖啡馆,无论在哪咖啡馆打闲散光。”
布兰奇伸手,跟我说了句“晚”寒暄的话。我不知什我原有某改变,实,是穿着常穿的那件灰……(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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