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有错的话,引导改正就了,有必逼着他承认错误。
——卡耐基
承认错误虽是一件,但愿意承认错误的人终究很少。
理高伯特说,人有在无关痛痒的旧情才“无伤雅”认错。话虽说不胜幽默,但底是实。由此,等证明,你让别人认错是一件蠢。,那些在某势力被迫坦白认错是例外的,因那是违反人类本的。
既认错的人此少,争辩的目的不是显别人是错的,所争辩就很有必。“一面临争辩的情暂且搁”,你不拖延的措施,原它产生一意不的效果,那是让别人有机反省己的错误。数人在感觉情未解决,总己花点间一的,果错误确是己的,那一次你就有所改正,即使你口有承认错误。但是不需的,因我不一定听见别人念念有词说:“我错了,我错了。”
有一位英国商人,他现在是某公司经理。公司面有许代理商,经常写信向他投诉有关代理商与代理商间的待遇不公平的,求公司方面解释。但是他的应付方法,却是信塞进一写着“待办”字的文件柜。
他说:“应该立刻……(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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