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者不仅己的演讲话题保持强烈的热情,热情传递给听众,使听众觉他说的话很重,我姑且力称“老王卖瓜术”或者 “传播福音术”吧。
众所周知,讲演者、演讲内容、听众是构演讲的三素。但仅止此,不是真正意义的讲演。唯有讲演者使己的讲演与听众产生共鸣与互动,讲演才真正达了目的。所,演讲者不仅己的演讲话题保持强烈的热情,热情传递给听众,使听众觉他说的话很重,我姑且力称“老王卖瓜术”或者“传播福音术”吧。历史著名的雄辩,具有的魅力,他总是希望听众赞同己的观点,与己的感受产生共鸣,一分享他的快乐,分担他的忧愁。他听众中,不是我中,因他明白,演讲的败与否不是由己决定的,是由听众的头脑灵决定。
我在年的教生涯中,曾经一度依赖教科书中的信条。我知照搬我的老师长年灌输的习惯,但是实证明,他并有突破虚浮的讲演风气。我永远忘不了己所的一堂演讲课,老师让我将两臂轻垂身体两侧,手掌朝,手指屈一半,拇指轻触腿。他训练我,手臂……(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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