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岛被带警视厅的搜查本部。不管他同意与否,不戴手铐已经是谢谢的幸了。虽说他是案件的证人,但警方完全嫌疑犯的方式待。三月前,位市中的一旅馆同生了一外国人被害件,据说许一未抓凶犯的焦虑,警察的态度很坏。所从田岛现在受的待遇,除了乖乖就范别无他法。
一身材瘦削、名叫矢部的警官前询问田岛,问他晚八点十点段间人在何处。
“我在。”田岛据实回答。
“谁证明?”
“有人证明。我现在独身,且居住在独立式公寓。那段间我一直在读书、电视。”
“你的驾驶证怎掉在死者的身边呢?”
“我不知。己弄明白是怎回。”
“此说,你仍旧否认己杀害了高登·巴克,是吗?”
“那是肯定的。因我根本有杀害高登先生的理由。不容易他谈判功,明就他签订合同,我什杀害重的客户呢?”
“你有证据吗?”
“证据?”
“是的,我的是证据。你刚才说双方已经谈判功,明就签订合同了,有证据吗?”
“今,他给公司电话……”
“光凭一点不证据。”矢部警官冷冷说……(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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