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其他散文已经提,己是孩子的候非常讨厌读书。姐姐读着什世界儿童文全集的候,我觉很蠢,认那东西什意思。那是电视机刚始普及庭的期,我或许是始远离印刷文字的一代人。
“书是东西哦。读书的候就像己变了主角,兴奋激动、紧张刺激,很有意思。”母亲常我说。
“我不需。我走己的路。”我是回答,端坐在黑白电视机前沉浸在《铁臂阿童木》《铁人28号》的世界。
即便此,在母亲的意识,似乎早已存在“读书的孩子是聪明的孩子”一条定义,竟打算让己的孩子读书。的一次尝试让我至今难忘怀,是《佛兰德斯的狗》。
我不知母亲什选了本书,概是本书有名气或者我属狗类的原因吧。但果从解决我不爱读书目的,完全是错误的选择。
母亲很烦,我不情愿读了,但说实话,在我,《佛兰德斯的狗》一点意思有。内容我现在已经忘光了,记那是怜的少年带着他怜的狗,最终毫无幸福言死的故。的内容,说它“兴奋激动、紧张刺激”是不是有点太勉强啦?
“什玩意儿嘛,书果……(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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