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马丁了做决定,着实费了点脑筋。一般情况,他应该派谁做什工,非常有数,但是一次,布通先生所吩咐的任务,确是比往的任何普通项目危险的。
因此,找一在伊拉克所有碰的姓坦内博格的人杀掉的职业杀手,花了他一周的间。因工并不简单:首先知在萨达姆的国的某方,是不是有一姓坦内博格的老头子,才人他的代干掉。他的委托人说非常明确:不留一姓坦内博格的人的活口,不管他年纪是老或幼。
他本是犹豫不派几人,但是最是选择派一人。因果人真的需帮手的话,再派不迟。因他很清楚,干行的职业杀手喜欢单枪匹马的干,不喜欢有人碍手碍脚。每人有己独特的行风格嗜,他群人太特殊了。
他同考虑了很久,是不是案子告诉老朋友保罗·杜卡斯,就是那全球安全集团的老板。但是保罗委托他派了一人混进克拉拉的那考古组,手挖的泥板抢,且果有必的话,就女人杀掉。是,最他思是有将新接的案子……(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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