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高田马场的书店书给俄文先生,并邀他楼的咖啡厅喝饮料。是我主动口的。
我一边啜饮奶茶,一边庄重陈述被梭罗古勃短篇说的“毁灭感”迷倒,方举国内外例适切呼应,讲劲处比手画脚。我甚至觉比书,听此人叙述似乎更显有趣。
“真是博闻啊!”我打从底叹服。句话不是针他书,包含了我他理解力的佩服。
“哪。”他简单带,啜饮咖啡。那脸型有点像电影的超人,他今穿着格纹运动衫、外罩夹克。
“初怎吟诗?”
“身体吧。”
镜片面那双平易近人的眼睛略微睁。
此人的书肯定比我,我暗。是忍不住说:“我一听英国,立刻的说就是阿斯·赫胥黎 。是一的候,我跟一说专攻英文的人聊,方居听名字,我吓了一跳……”
果无闻、品少有翻译,那我不惊讶。问题是,那是赫胥黎,所我真的吃一惊。是诚实的感,但回,己怎说惹人厌的话呢。
或许是我毫无信的表现,候,果知十分就忍不住说十分。
,方不断朗的……(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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