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街有野狗,但现在很少见了。
些伙常常在窄胡同商业街的路口突现,四处觅食,又消失无影无踪。
野狗致分两类:一类是拍马屁、献殷勤的,另一类是躲避人群的。
前者一穿着讲究的人,就迫不及待摇着尾巴,跑人前打滚,讨似的挠挠肚皮,人一高兴给它喂食,运气的话说不定被领回收养。是,在街头徘徊的野狗,绝数不是一类型。
一类狗遭受人类的欺凌,一见人就跑,不就是狂叫。狗不活太长,且不常遇。但每次野狗,我就特别难。因它脖子戴有狗链,很明显是被从前的主人抛弃的。许是处原因,它不再相信人类。
但两野狗,我不喜欢。
每次它漫无目的在街晃荡,我就不由主联己,感觉我它是一的。尤其是在被亲人憎恶一点,就更相似了。
是啊,我是有归属的孩子。我咎由取,身边一朋友有,在不受欢迎,除了在街闲逛,就其他打间的方法了。一放,我就野狗般,在车站附近的商业街区政府公园处晃荡。
说祸福难测,生那件……(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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