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不是非黑即白,法医鉴定结论不那简单、直白。在一机体死亡的程中,有一因素,但是有几因素。法医的职责就是剖析清楚各因素间的关系。所,法医教材,在篇就阐述了死因构。
经常被法医在鉴定书中阐述的死因有几:
1.直接死因
部分案件中,死者的死因比较简单,那导致机体死亡的因素就是直接死因。直接死因是必须存在的。
比外伤导致人体死亡(颅脑损伤、失血等)、疾病导致人体死亡、中毒死亡或窒息死亡。些是直接死因。
的案例,法医专业语格式是:“XX系机械窒息死亡。”
2.间接死因
一因素并不直接导致机体死亡,是因素产生的遗症、并症导致机体死亡,那因素就是间接死因,直接导致死亡的遗症、并症是直接死因。
比被刀砍伤处,但并不致死。惜因忽视治疗等原因,导致伤口感染,引败血症死亡。那败血症是直接死因,刀砍伤是间接死因。间接死因必须是直接死因直接导致的。
的案例,法医专业语格式是:“XX系被锐器致伤伤口感染,继败血症死亡。”
3.联合死因
在两或两互不联系的死因共同……(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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