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久等了。不,晚了。”我说。
“理所应的,工重。再说了我又是临相约。”新谷君说。
因除了父亲的外,我有谈别的,是我聊了音乐。是新谷君喜欢的是像日本独立乐队那偏重俱乐部风格的摇滚音乐,此我是一窍不通。果说我的音乐简历,不是接触了一点儿爵士乐的皮毛英古典摇滚的边边角角已。虽我一晚总是放着音乐,但我从有在听着一首曲子,先留意它的标题的习惯。
所他问我:“芳芳最喜欢哪位歌星啊?”
我回答:“果说印象比较深的,应该是派迪·麦克艾伦(Paddy Mcaloon) 吧。”
说完,我现他像此有任何反应,像一子静了场似的。
偏偏我又不是那在情况主动解释的人,虽我现一点很容易引男人的误解,他高兴,但此无法再纠正了,再说是他突在我刚刚结束工,我约的,所我不处处翼翼,本我的工就已经够让我费神费力了,所不管了,我先痛痛快快喝酒再说!是我向新谷君提议,了一敞口杯的味白葡萄酒。
“在北泽喝酒,觉特别喝。”我说。“你,外面……(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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