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的日程表所述。
今(五月二日)……进入留置室。今请值班律师,机有1次。
明(五月三日)……崎玉检(方检察厅)接受检察官询问。根据其结果决定是否进行审判。果检察官判断有必,法院承认的话,我将进一步被居留10至20。进入羁押状态始人见面。
那生活安全科的中年刑警浦,虽无疑是令人不快的男人,但是不不承认他的说明倒是简单易懂。
审讯结束,浦我带了四楼。那一层整是留置室及其关联设施。在那浦我移给了制服警察。
在进入牢笼前有一些工做。除了拍照、体测、采取指纹外,棉棒从我口中取了DNA,并穿内裤的形式进行了身体检查。
警察淡淡向我说明了留置室的规矩。留置室内允许带入必最低限度的东西,故我的背包其中的人物品全部暂被收走了。(唯一例外的是手机。手机在审讯被浦押收了。是根据我埼的邮件内容判断我的关系吧)
我不必替换囚犯服,就穿着那身衣服入狱。但是腰带鞋子被收走了。腰带是防止吊杀,鞋子是防止逃走。代他配了拖鞋。
我被带书架前,告诉我选……(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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