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四日,周二。
昨一,我一早就坐着满员的护送巴晃荡着前往埼玉检。实际今不是接受检察官讯问,是法院进行拘留质询。我先被带检一趟,从那边前往边的裁(方法院)。
根据昨讯问的结果,果检察官认我应进一步拘留的话,就法院提拘留请求。法院确定拘留是否妥,将直接我进行问询,就是拘留质询。就是说我说是一辩解的机,但是……
实际,拘留请求被退回的几率有1%左右。我的场合是一,法官是进行了一些形式的质问,我的倾诉并不怎关。
就,我又被判拘留10。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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