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写的五部说。果说前三部说(《血罪》《罪》《X罪》)是从文法的创,那两部说(《无罪贪官》《无罪谋杀》)则是从法文的写。在前三部说的创中,我是先有了现实生活中的案例故,加入法的内容。在两部说的创中,我却是先有了法或法治的主题思,再根据己的生活积累编写案例故。一文写者,我更喜欢前者。一法教书人,我更青睐者。
1997年,贵州人民版社的一位编辑找我,希望我组织者写一套“法解读说”。,我正在思考法的通俗化问题。我,法应该是博精深的,因它汇集人类智慧的果,凝聚人类思的精华。,法又应该是通俗易懂的,因它有掌握在百姓的手中才挥。此,法应该走离世俗的“象牙塔”,步入寻常百姓。在法著中,“阳春白雪”不缺少,但“巴人”更是不或缺。我曾给己设定一治目标:老百姓的话,说老百姓的,谈老百姓太注意的问题,讲老百姓不甚明白的理。中国的法治一定人民的力量基础,因此,文的形式讲述法的内容,宣扬法……(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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