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人眼,在传统代的绝数间,国政权一般延伸县一级,乡村基本处一治的状态,民国,许者此津津乐。其实,说法至少在某些场合的运中,少有点含混不清的意味,国在县一级设立衙门,常驻国正式官员,并不意味着国县的社政治就不闻不问,实际政权的触角是伸面,县太爷乡走走,胥吏乡则是一正常的业务,由些胥吏人数众,且频繁在乡间露面,从某意义说,农民言,他体现着官府在乡村的存在。另外,审理诉讼实际是农村政的一干预,且乡村一直存在有管的人员,甚至有政权机构,不些机构人员在绝数情况不吃“皇粮”已。
秦汉期,县有乡亭,乡亭有伍,一说乡比亭高一级,亭又比高一级,“率十一亭,亭有亭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檄,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檄檄循、禁盗贼”(《汉书·百官公卿表》)。但更的者考证,乡与亭实际是一级别,不亭设在路冲已,与伍则是最基层的组织。在现实生活中,严格的“十进制”根……(内容加载失败!)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