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汤亭疑奏谳
——隽不疑处置卫太子件
——萧望儒术解决匈奴问题
——汉武帝的“九世复仇”
在解释“《春秋》原定罪”前先扯点儿别的。
清代史赵翼在《廿二史箚记》写一条“汉经义断”,说汉朝初年法制建设很不完备,每遇了分歧的候,群臣往往就援引经书的文辞讨论该什决定。
说法颇有理,我汉高帝刘邦著名的那“约法三章”,就知单靠三章约法在一统是法真正有效治理国的。有法,怎办?那就靠经了。赵翼接着举了《史记》《汉书》的几例子,他老人全是一语带,但我就娓娓了。
赵翼举的一例子是张汤的情。张汤是汉武帝期的审案名人,但他的名不像福尔摩斯靠的是推理力,是靠狠辣的手段,所他的传记是被司马迁收在《酷吏列传》的。赵翼说:“张汤廷尉,每决狱,傅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者,补廷尉史,亭疑奏谳。”
句话我给翻译,因不太翻。原因是的:
赵翼本书是笔记体的,不那严谨,他句话的处或在《史记》,或在《汉书》,因两部书有相似的一……(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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