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市
——完城旦舂
——孝的顺民逻辑
现在一汉代“《春秋》原定罪”的实际案例。案例前边讲的那些有一重不同:回的控方辩方全本着“《春秋》原定罪”同一原则,你我往,各有阐,煞是精彩。
生在汉哀帝期,博士申咸诋毁元老重臣薛宣,说他不孝顺,既不供养母亲,在母亲死居不服丧,实在不该继续在朝廷腆着脸待着。
倒不是空风,薛宣有两弟弟,一叫薛明,一叫薛修,哥儿仨是高官。薛宣做丞相的候,薛修在临淄官,母跟薛修在一住。薛宣接走母,但薛修不干。,母死了,照规矩做儿子的应该辞官回,守孝三年。薛宣说:“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服丧三年几人做。”薛修说:“你做不,我做。”
薛修说做,真就辞官守孝,守满了三年。
儿我说明一:古人所谓守孝三年,并不真是完完整整的三年,是两年零一月,就是说,在间跨度刚刚跨了三年。
因,薛宣薛修兄弟翻脸。前边讲了,薛修是在临淄做官,巧合的是,博士申咸是山东人,所说,申咸就是知一些内情,就是薛修有着什瓜葛。
薛宣……(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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