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份洪武二十四年的流水保簿,编号“宾一千九百九十九号”。那一年,徽州正清丈土,不光清理民田、官田,所有寺庙观的土登记造册。杨干院名的所有寺产,就登记在份文书,并写明所属人是杨干禅院。
法椿的主张很简单:流水保簿是最具权威的官方证明,足见官府承认杨干院的产权在寺僧手中,并无与罗氏有关的字。禅院内的建筑该何处置,有寺僧有权决定。
果说前三条属强行碰瓷的话,那一条就是直指害了。
不管杨干院罗氏在唐、宋、元期间有什渊源,至少在洪武二十四年,法律认定杨干院是独立经营的,非罗产。
罗显子慌了。
他连忙申请同乡做证。知县牌调排年、老、邻佑问话。
老的身份刚才解释了,邻佑即邻居,排年,说有些复杂。
明代的长并非终身制,是由十户富裕人轮换充任,每户轮值一年。轮值的人户,称现年,不值的九户,则称排年。他有义务涉及本的官司提供证词或担保。
三类人,是最熟悉罗氏杨干院关系的外人。罗显他肯做证,少扳回一城。孰料些人在堂支支吾吾,不肯明言。甚至有两早已从呈坎罗分……(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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