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萬塊錢寄給賀蒙。他年已在軍校畢業,目前,正在一個部隊中見習。他回信來了,他已知了賀哥被捕的,他說他即將見習期滿,已經決定參加遠征軍印緬殺敵,替賀哥報仇;錢,他留兩千,八千元退還回來,他說他在軍中一切由國供給,我還有一年學讀,所錢還是留給我。
我給賀蒙的信,沒有提表姊已經訂婚,我不願賀哥的不幸音訊外,再給他增加惆悵——我,他會對表姊一直念念不忘的。
不久,賀蒙便了重慶。我們曾有一整的歡聚。翌日,他便隨部隊開赴昆明,轉赴印緬。
賀蒙國遠征後,我感寂寞極了,空虛極了。在重慶,在四川,在整個的後方,我再沒有一個比他更親的人了。
這時節,我覺了最低領袖與鄭莊給予我的友情,異常珍貴。
我姑父給我劃撥來的錢;買了一些襯衣、背、襪子,給己,另外買了兩套尺碼不同的中山服,兩雙皮鞋,最低領袖分,他雖不是戰區學生,是境貧寒,一向我的「生活水準」差不。我給鄭莊買了禮品,不需衣物,我送給的是許本有價值的書籍。
我又動,拿一部分錢借給幾個非常窘迫的戰區同學。
賀哥被捕的,一直使我精……(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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