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的简洁更显干练了,数年前长披肩,一身职业套装,虽很白骨精,但限经济实力,那的简洁就是“整齐”已。现在则趋向精致了——剪了短,身飘着淡淡的娇兰的“一千零一夜(shalimar)”香水,香水带着令人迷惑的东方气息,极符合简洁的气质。
简洁身穿一件海恩斯莫斯(h&m)黑色皮夹克,内套一件暗绿色范思哲高领毛衣,身穿同色的暗绿长裤,脖子戴着“lv”十字星双色彩金项链,耳环是“lv”配套的,脚穿着一双紫水晶色cd短靴,提着一普拉达手包……
一切精致的令人惊叹。
年薪十万人民币,与年薪十万金,就是不一。
王打量完简洁,纳闷的反问:“什,我是说什你肯相信——我就是我?”
简洁食指晃动,在周围划了一圈:“瞧瞧你住的环境:接我的车是奇公羊;接我的人是英国管;住房间,房间布置又是此……精致——你就是我卖了,一定卖价钱,那我高兴不及呢,所……我相信你是王。”
简洁原先说的词不是精致,说房间布置的很奢华,但考虑房间很不是王的房间,王跟同进入索伦资本,不挣此业,所简洁临换了字眼。
果,听王摇摇头说:“房子是我借的,是给我趟差的雇主借给我的,管是他的,车是他的。”
反正亨利听不懂汉语,位刻板的管不向客人泄露主……(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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