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全书完三字的候,情是相忐忑的。
忐忑在,原本一相精彩的故,因十四的水平关系,竟写步,不不说实在是十四不。
两百万字,因头一次写长说的关系,期十四已经有些收不住了,给人一感觉就是,主角已经跳游戏世界框架了,他……已经无人挡了。
不手是谁,哪怕是神,李煜……
一侧身,闪方的攻击同,李煜眼中寒光一闪,手中圣轩砰连响,砰砰砰砰砰砰,无数子弹不分前瞬间击中手。
仅仅是眨眼功夫,手已经化一白光……
桥段,的是否有些眼熟?
……
很人感觉结尾有些仓促,不是有办法的情,主角厉害了,你让我哪儿给他找手?既找不手,那就准备团圆抱人归吧。
是临走前,十四做了一决定,让主角一传奇。
前,主角是一高手,但是距离传奇,有一段距离。
但是在拥有了帝王套装,李煜的电光火石,已经毫无意外的了一传奇,一无法复制的传奇……
正犹一书友所说的那,仇报了,谁与争锋已经登顶,感情问题解决了,接干嘛?
在安排……(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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