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這五十年來,我們一直被洗腦著相信一件:一定買個屬於己的房子。在最近一項調查報告中指,八十七%的受調查者表示,購買一棟屬於己的房子,是他們完「國式幸福夢」的一個重條件。擁有一棟房子,比擁有一個幸福婚姻、有興趣的工、高收入筆財產來重。
在今,擁有一棟房子,需付很高的本;或許我們應該反省一這種「房子至」的價值觀了。
我們有一位朋友,像我們一樣,他們最近在生活中做了許重改變。他們賣掉房子,捨棄車子部分的具、品,辭掉他們的工,花了兩年的時間環遊全世界。他們賣掉房子的所,來獲取一些利息收入,維持他們幅降低水準的生活型態。
當他們從旅行中回來,他們初考慮再買一間一點的房子,不過,他們最後決定租一間公寓。這麼做不僅讓他們減少許開支,他們脫離了有產的負擔。當他們再旅行時,就不辛苦找買主買房子了。
但是,不再擁有房子後,最讓他們感訝異的,莫過於情緒理的一種極解脫感。反觀過這麼年來,他們一直相信擁有房子,擁有了房子後反形一種極的負擔,不是安全感。果你的房子,帶……(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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