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4年,瑞士、法国、比利、荷兰、葡萄牙等12国在日内瓦签订了《日内瓦公约》,最初,日内瓦公约是针军队医院医务人员的中立位及伤病军人不论国籍应受接待照顾等。
随着间的推进,1899年1907年,《日内瓦公约》进行了修订,将保护象扩战俘。
所谓的“战俘”,是有明确规定的。比:备有从远处识别固定的特殊标志;公携带武器;遵守战争法规及惯例进行战斗。
军装就是从远处识别的固定特殊标志。
所签署《日内瓦公约》国的部队,基本有穿着敌军军装进行战的习惯。原因很简单,果穿着本方军装战,一旦被俘,参照《日内瓦公约》,受战俘待遇。穿着敌方军装战斗,一旦被俘,将不受《日内瓦公约》的保护,就意味着,候,杀剐就全凭敌方的情。
葛立夫胡听风说,《日内瓦公约》有丝毫的约束力,俩根本就不知有东西,纵是知,他不在意。外国人相比,中国人打仗,从是无所不其极,三十六计,水火无情,中国人狠,洋人根本不是。
果需,让葛立夫胡听风光着屁股战场,俩不有任何理负担。
秦致远有理……(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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