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酒,宋国的那最的酒。”
一瘪三模的年轻人坐入酒馆的候、暴户似的拍桌子。
却人理他。
许人知子是贼,他活现在的原因是他不偷富人、偷穷。
其实劫富济贫是文青的一理。
拿辫子就勒索威胁人的、是一不切实际的理。
现实是偷穷人的贼容易手,因穷人有防护力。就算被现了,穷人怕贼,正常人那打的贼、不背负官司伤人。
但户人不同,抓贼直接剁了喂的狗是代的流行做法。所谓的辫子《百官见闻录》类的、那不是让人飞黄腾达的东西,是谁碰谁死的东西。
“二酒!”叫阿瑟的贼再次叫。
“关键你有钱吗?”显店掌柜是认识人的:“店我不是老板,所你吃霸王餐先弄清楚是谁的店,阿瑟听我句,闹别处,在你死的。”
“瞧人了不是,今我有钱了。”阿瑟说着,很气的拍了一定银子在桌子。
掌柜的愣了愣,走拿银子了,微微皱了一眉头。是官银,一般人那是拿不、不。
是掌柜的觉很不科,毛贼拿一定此完整的官银,他傻,掌柜的不傻……(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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