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歸納推理中的詭辯術】【引言】

歸納推理是關於特殊對象的知識為前提,推一般或普遍結論的推理,它分為完全歸納推理不完全歸納推理。不完全歸納推理又分為簡單枚舉法、統計法科學歸納推理。這裡說的是詭辯論者在應簡單枚舉法及統計法時玩弄的詭辯術。

簡單枚舉法有三種形式:

一.某類物中已被考察的部分對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種屬,並且從未發現相反的情況為依據,推該類物中所有的對象具有(或不具有)這一屬的推理。其特點是從部分分子的情況推它們所屬類的情況,是從空間對物進行的靜態歸納。

二.某一個體對象存在的部分時間場合中具有(或不具有)某種屬,並且沒有發現相反的情況為依據,推該對象存在的全部時間場合中具有(或不具有)這一屬的推理。其特點是對同一個對象從時間進行的動態歸納。

三.物的某一方面具有(或不具有)某種屬,並且未發現相反的情況為依據,推該物的全體具有(或不具有)這一屬的推理。其特點是從物的局部的情況,推其整體的情況。三種形式的簡單枚舉法,推理的根據是不充分的。因為沒有發現反例,不等於實際沒有反例,更不等於後永遠不會現反例;……(内容加载失败!)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

<農民總是要出錢的>目录+书签【實例分析】<簡單枚舉法中的詭辯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