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谓公冶长妻。虽在缧绁中,非其罪。其子妻。
孔子曰:公冶长,与妻。虽受牢狱灾,非其应罪。即其女嫁。
公冶长孔子弟子,史迁谓齐人,孔安国谓鲁人。皇疏引范宁云,公冶长行正获罪,罪非其罪,孔子女妻,将明衰世刑枉滥,劝将实守正人。又引论释一书记载云,公冶长从卫鲁,途中闻鸟相呼,往青溪食死人。须臾见一老妪哭。冶长问。妪曰:我儿前日,至今不反,谅已死,不知所在。冶长曰:向闻鸟相呼,往青溪食;或许是汝儿。妪往,果其儿,已死。即报村官实。村官杀人罪归冶长,付狱。冶长解鸟语辩。狱主试其实,系冶长在狱六十日,卒有雀在狱栅相呼,谓白莲水边,有运粟车翻覆,粟散在,收敛不尽,往啄。主遣人往验,果其言。又解猪及燕语,屡验。是获释。
公冶氏解鸟语,先儒不经,往往避不言,程氏树德论语集释按周礼秋官,夷隶掌与鸟言,貉隶掌与兽言,又举经传注疏,古通鸟兽语者,何不经有。是。
子谓南容,邦有不废,邦无免刑戮。其兄子妻。
南容,名适,一名绦,字子容,鲁人,孔子弟子。国有,南容……(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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