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电影是斯登堡的剧本,了它他又格菲斯早贪黑执导,所我在电影行、放映,导演一栏填他格菲斯的名字,谁知他俩根本不同意,格菲斯说他顶是打打手,根本不算导演,斯登堡坚持部电影的主功劳是我,他说不是我,部电影根本不变子,且面无论是情节是镜头,原的剧本相径庭,果我不在电影署名,他拒绝署名。
最在他格菲斯的死缠烂打,在报给法典执行局的报告,部电影的创人员变了子:
导演:安德烈·柯昂,斯登堡。
顾问:格菲斯。
监制:安德烈·柯昂。
品公司:梦工厂电影公司。
主演:詹姆斯、茱丽、嘉宝……
胶片供应:山立格电影公司。
……
部电影一,了表示我的尊敬,所有的参加电影创的人署名或者姓。
电影剪辑了,我带着母片送给法典执行局的人审查,在完电影,海斯给了我一份审核意见,面有一单词:通!
虽面有些露的戏份,有的场景充满了暴力,但是法典执行局有删掉部电影的一镜头。
海斯的话说就是:“安德烈,你又莱坞生产了一部电影,果我……(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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