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人的名字叫拉恩斯。
是一人民组织的员,他曾经在北部边境区参与植物的品的改良。
他明一够在无水的寒冷区生长熟的新品。是在五年前,他片沙漠选做试验。
农民五辆拖车运着将近10万株幼苗了,是他遇了沙暴强盗群的袭击。
抵抗的人缴械的人遭了屠杀,拉恩斯中了一枪。是不知什,强盗收了顶在他太阳塞进他嘴的枪,强行他带回了老巢。
拉恩斯所顺从他,是因在战斗中,他不管己一方何攻击,刀枪子弹的命中率是何高,强盗纹丝不动。是了珍惜己的生命。
是,一强盗的巢,拉恩斯就知己已经陷入了一永无头日的世界。
“些伙,一报了他的年龄。那头目竟胡说他已经200岁了,其他的混蛋,纷纷应,‘我100岁了、150岁了’类,简直信口河,随意胡扯。我虽已经十分惊怕,剩一丝勇气,所嘲笑了他。是,了一东西,我立刻从灵魂完全屈服了。”
“那底是什东西?”
老太婆兴致勃勃的问。
“是些伙的肚腹。他一接一的掉穿在身的衬衫。是………(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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