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始写武侠,就始赚钱了,一人果赚钱不花钱,是令人不佩服不行的,不幸的是,人并不,所世界年数人活很快乐。
那侯武侠说是薄薄的一本,笔快的人,三四就写一本,每一本的稿费从五百元三千元不等,我爬三千元的候,是一九六零年的夏,赚钱真是赚愉快极了。
赚愉快,花愉快。
那侯台北市灯红酒绿的方虽远不及现在普及,但却已足够一初入花花世界的年轻人痛痛快快钱花精光了。
二
一九六一年左右,台北市的酒虽已有不少,年轻人的却不。
酒一定呼朋唤友,群结党,喝才痛快,舞厅就方便了。
最早的候,台北的舞厅就有一"华侨俱乐部",北投的"众乐园",基隆的"国际联谊社"虽流行一阵子,路途毕竟太遥远,所每晚"华侨"门口的三轮车排长龙,等着恩客带姐兜风再吃宵夜。
其实那些三轮车数不是""的,不装潢漂亮一点,充一些死面子的"亨"故有车状已。就算"亨"做不,做做"头"有趣很。
玩,本就是常头的。
那侯我居俨……(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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