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惊魂六记”,是一冲动,一很莫名其妙的冲动。
一很惊魂的冲动——惊的许并不是别人的魂,是己的。
因又是一新的尝试。
尝试是不是功?
知。
我不知,我真的不知,我尝试太次。
有些功,有些失败。
幸有些不算太失败。
写武侠说,本就是该让人惊魂的。
荒山,深夜,黑暗中忽现了一人,除了一双炯炯光的眸子,全身是黑的,就像是黑夜的精灵,又像是狱的鬼魂。
果是你,忽在黑暗的荒山见了一人,你惊魂不惊魂?
一刀砍在你脖子,一枪刺在你肚子,你惊魂不惊魂?
不惊魂才怪。
我写的惊魂,并不是惊魂。
恐怖有它独特的意境。
“意境”两字,现在已经不是髦的名词了。
现在讲究的是趣味,是刺激,是一些令人体官兴奋的。
意境却是属灵的。
所恐怖的故才必须有意境。
因有从灵深处的恐怖,才是真正的恐怖。
那意境,绝不是刀光血影,所表达的了。
那才是真正的惊魂。
莱坞的电影“法师”就表达了意境,它的画面、影象、动、声响,令人从底生恐惧,一几乎已接近恶的恐怖。……(内容加载失败!)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