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6月16日,星期六。因是一年中最的季节,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牙克石镇林管局所属的林业设计院红旗沟农场的人,从早五六点钟就已经干活了。
但洪杰午9点却仍在床躺着。洪杰是牙克石名的一霸,有名气,是一很有“份”的痞,曾经被公安机关次收审、拘留。但每次是经教育释放,有受法律的严惩。从4月份在万般无奈的情况红旗沟农场,洪杰的情就一直有舒畅,现实的不满使他的一切不顺眼。他次公表示“干一番业,干轰轰烈烈,不白人世一趟。雁留声人留名。不流芳百世,遗臭万年”。
躺了一,洪杰决定回牙克石镇。是他同宿舍的韩立军、杨万春商议了一,就决定回牙克石改善一伙食,玩一玩。在他三人中,洪杰岁数最,19周岁,其它两人是18周岁,且不是善类。杨万春,刚满16周岁,就因犯有惯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刚刚释放不久;韩立军,三年前因持刀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三人回牙克石,有不回,是先了杜峰。杜峰初中毕业就回待业,在社混了一年,父亲给他……(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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