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五月一日,孔立夫被传受审。是军法庭,举行,并不公。属不席,但是傅先生坚持庭。警察局长原告。警察局长已经仔细文件,准备了一份措词慎重的报告,使控告不致分严重,是由冯舅爷暗中位警察局长接洽安排的。立夫的案子先审,陈三环儿在候审室中等待。
法官矮软弱,身着军服。傅先生在一旁坐着。初步仪式,法官念诉书。
“孔立夫表文字攻击政府、提倡异端邪说,惑乱民,并劳工寄予同情,不无共产党徒嫌,由其人住所及他处获文件,显见思混乱,孔教说卫护,诋毁。各项,将逐一查证。一,三月二十八日表文字一篇,攻击政府残杀生,措词无礼,甚至辱及教育主官。
本庭知悉汝身教授。”
立夫回答:“庭长先生,我谴责埋伏袭击生,写文章,持此谴责态度,现在的法并未改变。”
“但是你似乎游行的领导人物辩护。你知,他是共产党,许是国民党,两者是一的。”
“庭长先生,我不知他是不是共产党。我知生游行是爱国。我外甥女儿,是女生,十六岁,被枪杀。我是屠杀的证人。但是庭长,我并写文章攻击……(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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