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什音乐?”
“我喜欢李斯特。”
“那像什颜色?”
“深邃的蓝色,蓝黑墨色了,又穿一闪电的纯白色。”
“那雷鬼乐呢?”
“短短的黑色、白色绿色轮流在跳水台玩耍。”
“摇滚乐呢?”
“全部的颜色卷进漩涡,喷但是不混合,再卷进。”
“听的候很快乐吗?”
“快乐像是卓教授一边抽烟一边喝咖啡。”
龙仔默着,他写:“我声音像是波浪。”
“什意思?”
“一波一波推的海浪,不的海浪,果见海浪,那就画一幅歌声,听见彩虹的声音。”
龙仔的字迹真,我着他超乎常理的描述,现句话并不无根据,听与,纯物理说,不是凭着频率与振幅的变化?
“了,就像在海浪,那你象听音乐的感觉了?”我问他。
“同的音乐,听的人反应不一。就像你跟克夫一听音乐的候。”
“错,克夫比我喜欢摇滚乐,听见了己喜欢的音乐,就涌了狂喜,你明白了吗?”
“明白,像是有爱情从耳朵穿进。”
捧着纸簿,我哑口无言,就算再花千言万语,我不形容比龙仔更传神。
色接近全暗,苍白的月光洒落在坟山,山传了隐……(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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