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由李富贵组织的立法议的组非常奇怪,最显眼的是三外国人,中国人有两经验丰富的讼棍,一位刑名师爷,有几位连云港区的乡员及一翻译一计,在介绍位计的候其他人露了疑惑的表情,连路归延猜不透李富贵在一场合找一计是什意。
“在连云港试西式法律的工已经进行了差不有半年了,效果不是很理,我经反复考虑现我应新的法律设定一条新的宗旨。”
说着李富贵身的一块绸子揭了,露面的一块匾,书四字:“恶有恶报”。联李富贵的行一向让人难捉摸,所在座的诸位仍保持了平常的表情,有三外国人在那头接耳讨论匾的内容。
“人是不是更进一步的解释一。”路归延着满脸意色的李富贵轻声提醒他。
“我的法律必须贯彻恶有恶报的宗旨,你不理解吗?”李富贵奇怪的问。
“问题是几乎所有的法律在贯彻一条宗旨。”
“不见吧?果现行法律的宗旨是恶有恶报那什有那人飞蛾扑火般的冲奸犯科,难他是贱骨头太舒服了非给己找点恶报。”
约翰逊援华法律专……(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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